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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根据《通知》,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1171元”计算,2022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97.58元。因此,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2023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将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
2023年度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值得关注的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经测算,2023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727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