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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维权通道 保障合法权益(主题)
十堰日报讯(特约记者郭军通讯员 陈兵张斌王杨)“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到了拖欠的工资。”8月8日,竹溪县农民工唐某和其他四人拿到38760元工资后,感激地对竹溪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说。
上月,唐某向竹溪县人社局反映,他和其他四人于今年4月在某工地务工结束后,施工方却拖欠他们的工资至今。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速裁机制”,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局办案人员与涉案单位和当事人取得联系,约定时间进行案前调解。随后,涉案单位和当事人双方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调解室进行案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办理劳务费结算票据及账户,并于8月8日前完成支付义务。
今年以来,竹溪县通过规范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标准化农民工工资争议案前调解室,推行农民工工资速裁机制,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为有效落实农民工工资速裁机制,该县人社部门精心谋划,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按照“调解优先、贯穿始终”的工作原则,由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机构全程优先处理。对经调解后仍达不成和解的纠纷事件,及时转入庭审程序,及时开庭审理,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达不成和解的三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裁决并完成送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