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新限行规定(持续更新)

本地宝   2023-07-07 20:05:58

2022厦门最新限行通知(每日更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厦门无尾号限行!有因工程建设需要等原因的短期限行↓↓点击查看

厦门各区限行(短期)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
同安区海沧区翔安区

厦门短期限行

沈海高速公路成洲特大桥货车绕行提示公告(附绕行方案)

厦门新324国道部分改造需绕行(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

厦大大南校门路段禁止旅游客车驶入

思明南路(演武西路口至厦大大南校门段)全天禁止旅游客运车辆驶入,但允许其在成功大道演武大桥下两侧道路临时停靠上下客。

该路段的其他车辆按原有限行规定通行:每日9时至17时只允许公交车、出租车进出,出租车限时8分钟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驶入(厦大校内车辆除外,但需按单双号限行规则通行)。

关于在全市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的通告(厦公交管通〔2022〕46号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自7月31日起,全市禁止多功能拖拉机上路行驶。

教练车禁行

2021年9月1日起,每日7时30分—18时,禁止教练车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上行驶。

黄标车禁行

限行规则:2019年1月1日起,含国I汽油车在内的所有“黄标车”在全市域禁行,违者将被依法处罚。

LED广告车禁行

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利用机动车、轮船等移动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该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LED广告宣传车目前在厦门禁止上路。

货车限行特别注意:自2023年5月17日起,全市道路对部分载货汽车不再限制通行

桥隧重、中型货车限行:

海沧大桥:禁止重、中型货车在海沧大桥通行。执行任务的路政执法车、工程救险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及用于海沧大桥施救清障、道路养护等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2021年12月18日起,厦门海沧大桥增加应急车道开放时间

集美大桥:每日7时-9时、17时-19时,禁行重中型货车。

厦门大桥:每日7时-9时、17时-19时,禁行重中型货车和具有载货功能的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翔安隧道:禁行重中型货车。

海沧隧道

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海沧隧道通行。

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在海沧隧道(主线)通行。

海沧隧道在厦门本岛的各出入口(含匝道)的限行规定如下:

(一)火炬北路出入口自11月30日0时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二)湖里大道出口、兴湖路出入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待相关工程改造完善后再行调整限行措施;

(三)火炬北路衔接高崎立交主线高架桥下由西往西(由新丰路往石鼓山立交方向)调头区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调头。

注:执行任务的路政执法车、工程救险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车及用于海沧隧道施救清障、道路养护等车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各区重、中型货车限行:

思明区

(1)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每日7时-9时、11时-20时禁行重中型货车。

(2)思明区道路(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每日7时-9时、17时-20时禁行货车。

(3)思明区仙岳路高架桥禁行重中型货车,仙岳路地面东渡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环岛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辅道除外),同时每日7时-21时禁行重中型货车。

(4)思明区成功大道(演武大桥至湖里大道口段)禁行重中型货车,同时每日7时-9时、17时-20时禁行载货汽车。

湖里区

(1)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每日7时-9时、17时-20时禁行货车。

(2)湖里区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行货车。

(3)湖里区殿前四路每日7时-21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同安区

同安区环城东路(不含)以西、环城南路(即324国道、不含)以北、环城西路(含)以东、环城北路(含)以南区域内的道路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翔安区

黄山路(县道411线,含上塘路)海翔大道口至民安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自卸货车(含渣土车,包括用于运输建筑废土砂石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牵引车、重中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三类载货汽车通行。上述车辆可绕行:海翔大道、美上路、民安大道等周边主要通道,其中重中型自卸货车部分时段可绕行八一路,但应遵守八一路限行规定。

八一路(县道443线)海翔大道口至民安大道口段,每日7:00至8:30、11:30至14:30、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注: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在限行路段行驶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应向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提出申请,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自2021年10月4日0时起执行,此前有关限制货车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