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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6月26日消息(交通广播记者 庄越 通讯员 张海哲)为认真贯彻执行《三亚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全面禁止二轮车运送瓶装液化石油气,落实“用于配送瓶装液化气的机动车辆,应当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布目录中的车辆,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要求。6月26日上午10时,在天涯区祥鹏机动车检测站,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市住建局等单位为液化石油气专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注册挂牌。这是为了最大限度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过程当中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让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也是三亚交警在落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检测站现场,三亚交警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将首批新注册登记的液化石油气专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车牌交付给燃气配送人员。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曲广明表示,今后,液化石油气专用车辆将按照“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号、统一编号及上牌、统一信息化监管”的“五个统一”进行管理,推进全市液化石油气专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注册备案登记工作和驾驶证(D证)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三亚交警将严格规范专用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查专用运输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规范燃气配送管理,职能部门主动上门服务。下一步,三亚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液化石油气专用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注册挂牌工作,依托各个机动车辆检测机构辐射各区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上门服务办理专用车辆注册登记工作,并持续强化对燃气配送车辆安全出行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配送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