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1、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14%部分需要调增。
(相关资料图)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需要调增。
3、超额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需要调增,经费返还部分入单独核算不需要调增,不单独核算需要调增。
4、捐赠支出符合公益性捐赠的超出利润12%部分需要调增,非公益性捐赠需要全额调增。
5、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x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除允许扣除部分,其他支出的业务招待费需要调增。
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超过营业收入15%的需要调增,未来期间可以抵扣。(化妆品等行业限额为营收30%
7、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8、预提的利息,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不同的需要调增会计折旧,按税法折旧重新扣除。
10、罚款、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抵扣的需要全额调增。
11、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工资总额2%的也要调增。
12、计提的预计负债,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需要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与税法折旧直接的差额。投资性房地产高出部分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盈利部分,纳税前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当期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因资产变动增加的“其他综合收益”,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无固定折旧年限的无形资产与税法允许抵扣额之间的差额。
6、允许一次性抵扣的固定资产,与会计折旧余额之差,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7、按170%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调增70%。
8、2022年第四季度购买科研设备以购入价格10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该设备依然享受第5条调减)